我省安排5.68亿元支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
3月29日,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,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文旅发展、文旅康养奖补资金5.68亿元,将继续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,激发文旅康养经营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。
2023年,省财政共下达文旅发展、文旅康养奖补资金6.34亿元,包括下达文旅康养示范区创建奖励资金1.7亿元,对云丘山景区、云中河景区等15个成功创建单位按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;下达文旅康养重大项目贷款贴息678万元,对“9+13”龙头景区梯次打造计划范围内的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景区等3个在建重大文旅康养项目予以支持;下达文旅康养集聚区创建奖励资金1.9亿元,引导推动壶关县、陵川县等10个县成功创建文旅康养集聚区;下达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2342万元,支持景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,支持培育国际旅游航线和省内旅游景区门票优惠,支持旅行社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,加大引客入晋力度,支持市县和旅游景区打造富有地方浓郁特色的常态化演艺剧目,不断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。安排专项资金1.2亿元,全力保障国内外文旅资源宣传推介,着力提高山西文旅知名度、美誉度,全力打响“旅游满意在山西”品牌。
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文旅发展、文旅康养奖补资金5.68亿元,其中,文旅康养3.45亿元、旅游厕所1200万元、旅游航线补贴2580万元、引客入晋4000万元、打造常态化演艺剧目1451万元、A级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活动省级补贴资金1133万元、宣传推广10020万元、旅发大会2000万元,继续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,支持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文旅康养集聚区、示范区创建及重大项目建设,支持深化文旅康养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动文旅康养产品多元业态融合、协同发展,激发文旅康养经营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。围绕打造旅游友好型环境、打响“旅游满意在山西”品牌,统筹中央专项和省级自有财力,大力支持文旅业高质量发展,积极推动释放旅游消费潜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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